我是老“70后”,从事玻璃行业已有50余年,由于我连续十余年还在担任中国硅酸盐学会玻璃分会窑炉专业委员会主任及中国日用玻璃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因此出于职责对国内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极为关心,并多次参加讨论,并于2011年1月14日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召开的标准讨论会上,我曾直言不讳地直接指出蚌埠玻璃工业设计院制定的“平板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NOx排放指标是出于推广纯氧燃烧的集团利益制定的,将很难在平板玻璃行业落地实施,日用玻璃行业不可采用。但由于环保部批准了其杜撰并涉嫌造假的《平板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后,其杜撰涉嫌造假的数据一再阻碍言之有据,具有客观性和国际先进水平的日用玻璃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过,我想不得不直言写信,说明《平板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杜撰涉嫌造假的事实及给日用玻璃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制定带来的混乱,望环保部有关领导直阅和考虑。
环保标准既是治理好环境又引导实体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公布,环保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由“超标收费”转变为“排污收费,超标违法”,也就是说环保法律已成为各行各业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底线是基本,是根本,是不能倒退的最后一道法律防线。
要守住底线,环保标准的制定就应诚之有信,求真务实及言之有据,制定的标准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先进性,严防杜撰造假。
《平板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已正式发布和实施多年,但由于制定者(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出于集团利益,在标准制定中杜撰了一些匪夷所思的规定和指标,这些经过杜撰及涉嫌虚构造假而制定的规定和指标经环保部门批准公布后,不仅在平板玻璃行业的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也给日用玻璃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制定带来混乱:
(1)根据《平板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使用纯氧燃烧基准排放浓度计算方法,得出以下结论:纯氧燃烧的吨玻璃液NOx排放量和熔窑热耗要比空气助燃玻璃熔窑的吨玻璃液NOx排放量和熔窑热耗高10.8%~27.5%,这完全与现代熔窑燃烧理论、生产实践及国际先进水平的规定限值相悖(详见“环保标准既是治理好环境又是引导实体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一文),也与《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第16页的“纯氧助燃燃烧的优点在于节约能源(节能约30%左右)”和“热氮氧化物排放量可降低70%~90%(取决于氧的浓度)”的叙述完全相矛盾,已完全丧失了标准的真实性、客观性,是彻头彻尾地为其推广纯氧燃烧而进行的虚构造假,如不及时纠正,不仅标准丧失了法律的权威性,而且将继续误导日用玻璃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定。
(2)《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的NOx排放指标是根据国际先进水平制定的,即是根据欧盟联合研究中心(JRC)2011年公布的“欧盟玻璃工业最佳适用技术结论(法国2013年执行)”和美国最大玻璃容器制造商(OI公司)在新西兰工厂的实测数据和国内玻璃厂环保设施投产后实测数据的变化情况而制定的,是言之有据的,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先进性。
另外我国日用玻璃熔窑采用的先进节能技术普遍高于平板玻璃,能耗低,其准入条件仅为1200×4.18KJ/kg玻璃液,低于平板玻璃准入条件的1555×4.18KJ/kg玻璃液,当NOx排放指标为1000mg/Nm3,其吨玻璃液NOx排放量仅为2.08kg/吨玻璃液,与《平板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所定的NOx排放指标为700mg/Nm3的纯氧燃烧玻璃熔窑的吨玻璃液排放量2.1kg/吨玻璃液相当。因此《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的NOx排放标准(1000mg/Nm3)是言之有据的,是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国际先进水平的,不应受到杜撰和涉嫌虚构造假的平板玻璃玻璃熔窑的排放指标阻碍而一再拖延通过。
(3)“排污收费,超标违法”,也就是说超标就是触及法律底线,就是犯法。玻璃熔窑寿命一般在5~10年,在这期间污染物排放量必须低于排放指标,高于指标的就是犯法。生产实践表明,玻璃熔窑污染物的排放量会随着窑龄的延长及环保设施脱污效率的逐月降低而增加;例如,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销技术的玻璃熔窑,NOx排放量会以每月80~100mg/Nm3的速度上升。因此环保指标的制定必须考虑整个窑炉周期排放量的变化因素,严防把玻璃熔窑早期运行的排放数据作为制定排放指标和“超标违法”的依据,否则,根据目前国内玻璃行业现有环保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在运行不到一年后几乎全部“超标违法”,为了生存将迫使玻璃企业不得不效仿德国大众和日本三菱对排放数据造假,以图过关,甚至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重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其情景是非常恐怖的,
就简单写到这里,此致
敬礼
梁德海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992),中国日用玻璃行业终身成就奖(2010),现任中国日用玻璃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硅酸盐学会玻璃分会窑炉专业委员会主任和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2016年5月6日
010-65821750
(1) 环保标准既是治理好环境又引导实体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
(2) 欧盟玻璃行业最佳适用技术的结论